2021年江西省中高职对接培养试点院校和专业名单(赣教职成字〔2021〕
各设区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职业本科学校、高职院校、有关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教大会精神和《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意见》要求,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中高职对接培养试点改革,根据《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梳理并新增了全省试点院校和专业。现将2021年中高职对接培养试点院校和专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高职对接培养的录取手续、学籍管理、收费标准均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高职教育对接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赣教发〔2013〕8号)和《关于做好中高职对接培养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3〕64号)等文件精神办理。已办录取手续的对接培养学生名单须经合作双方确认盖章后报省教育厅备案,转段录取以备案名单为依据。
二、合作双方须协商确定每个对接专业的年度招生计划,为用足双方协议确定的招生计划,除幼儿保育和护理专业外,其他对接培养专业可按照计划数的130%进行录取。
三、合作院校要按照学生综合素养和可持续发展的职业能力递进规律,科学制定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全过程强化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共同完善教学计划、课程体系、教学模块,不断总结和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实现衔接创新。
附件:2021年中高职对接培养试点院校和专业名单
江西省教育厅
2021年6月30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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