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评估结果
各县区(开发区)人社局、湾里管理局人社办,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年度评估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36号)和《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年度评估的通知》(洪人社发〔2021〕26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各县区人社部门对全市222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了年度评估和市局抽查。现将年度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合格单位
南昌兴中铁道航空职业培训学校等192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见附件1)材料基本齐全、办学规范,年度评估为合格单位,可继续依法办学。
二、整改单位
南昌县金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26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见附件2)存在未按规定及时参加本次评估等问题,年检评估为整改单位。现要求这些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时间截止到6月15日。
整改期间相关学校须停止招生,整改完毕向属地人社部门上报整改结果。整改合格则可继续依法办学,整改不合格、拒不接受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将直接予以撤销办学资质,收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公章,并向社会进行公告。
三、注销单位
南昌红谷滩新区务本文创职业培训学校等4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见附件3)年度评估不合格,予以注销。请学校妥善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安置及财务清算等工作,并及时上交办学许可证及印章。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平时掌握的情况和抽查发现,绝大部分民办培训学校和县区人社部门能够有序开展职业培训和监管、投诉较少,但个别民办培训机构和县区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变动较频繁,导致教学和管理上有脱节现象,投诉较多,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个别学校法人、股东和办学地址等信息实际发生变化,但没有报告归属地人社部门,更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特别是对无场地办学的没有及时办理注销。
2.个别培训学校开展超范围办学和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3.部分培训学校长期未开展审批范围内的职业培训。
4.个别培训学校实训设备设施严重缺失。
5.个别培训学校公开栏里信息表达有误。
请各县区人社部门应予高度重视,监督有关培训学校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向市局反馈,以后应及时掌握第一手情况,认真开展年检工作。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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