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新规 禁止研究生将手机平板电脑等带入课堂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王琴红报道:为促进研究生培养单位规范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印发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八项要求》(以下简称《八项要求》)。


江西省教育厅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制定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办法,对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突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提出导师需有在研课题或项目方能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且每月与所指导研究生至少开展一次与学术交流和谈心活动。不得随意变更教学安排等。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江西要求严肃课堂教学纪律,提出非教学和学习需要,禁止学生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带入课堂,防止学生找人替上课、替签到、替完成作业甚至替考“四替”现象的发生。强调对学术不端行为坚决“零容忍”。
同时,突出实践创新能力培养,要求研究生每年应参加不少于15天的社会实践或调查研究,并撰写一篇调研报告或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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